2007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次年5月商務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公布《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這兩項專項文件被稱為限塑令。
舊版限塑令施行期間,河北、吉林、湖北等地開展了一系列限塑、禁塑相關宣傳,提倡人們多用菜籃子、布袋等環保產品,少用、不用塑料袋,對生產和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者給予了相應懲戒。然而,調查發現,舊限塑令對市場的影響非常有限,市場監管力度也稍顯不足。
“中國有這么多的商店、農貿市場、餐飲店、流動攤販等,環境監管部門要想對塑料袋使用實施有效監管基本上是無法實現的。更何況,一些經營者為了招攬顧客,屢屢玩貓捉老鼠的把戲,明著使用收費塑料袋應付檢查,暗地里卻免費提供不合格塑料袋。”上海對外經貿大學貿易談判學院講師楊立民撰文稱,集貿市場等場所存在執法監管不能的問題。
“政府部門的責任規定不清,例如環保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農業農村部門、住建部門等在塑料垃圾管理的職責沒有清楚的劃分,導致監管責任難以落實。”鄧義祥認為,過去相關規定過于抽象,多為原則性的規定,對違反規定的行為懲罰措施較少,不易在實際中執行。
此外,塑料袋替代品吸引力不足也是舊限塑令難以取得重大突破的原因之一。相比塑料袋,無紡布等材質環保袋的優勢始終沒有體現出來,不僅價格更貴,攜帶也不方便。因此,禁止超薄塑料購物袋的政策目標沒有實現,有償使用塑料袋的抑制辦法也出現了走樣。
在不少媒體的報道中,在初期,超市商場等塑料袋使用量確實出現銳減,但過了一段時間,當消費者對兩三毛錢的“收費杠桿”漸漸麻木之后,塑料袋的使用量又開始大量反彈。“限塑令”成為現實的“賣塑令”,商場通過銷售獲得了可觀收益,成為獲益方。治理成本轉嫁給環境,卻沒有促進塑料袋綠色生產、銷售和回收體系的建立。
據央視財經報道,舊版限塑令執行的八年中,全國主要商品零售場所使用的塑料購物袋,共節約了700億個左右,平均計算下來每年節約87.5億個。但是,僅2015年,全國快遞行業消耗塑料袋約147億個,國內三大外賣平臺一年至少消耗73億個塑料包裝,增量遠超減量。
隨著居民消費場景的日益豐富,塑料垃圾的戰場已經逐漸轉移到互聯網,電商、快遞和外賣行業成為了主戰場。
國家郵政局發布的《2019年中國快遞發展指數報告》顯示,2019年全國快遞業務量累計完成635.2億件,日均快件處理量超1.7億件。在快遞包裝材料中,塑料類包裝材料使用85.18萬噸,占快遞包裝材料總重量近百分之十,但塑料用品回收難度遠超紙質類。
相比快遞,外賣領域的監管難度更大。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監測平臺Trustdata發布的數據顯示,預計2019年中國外賣行業交易額將達到6035億元,同比增長三成,繼續保持快速增長態勢,同時帶來的是海量塑料垃圾。
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電商平臺不能強制商家使用何種包裝制品,也無權通過協議的方式強制推動使用環保塑料制品。
這也意味著,電商平臺和外賣平臺,既缺乏約束入駐商家的手段,自身也缺乏約束的動力。快遞外賣等新型產業難度在于,政策制定者處于兩難之間:是鼓勵企業提出解決方案,還是政府采取強制措施?如果采取強制措施,又會擔心影響產業發展。
數據不透明,也是治理的困擾之一。對于外賣帶來的塑料消耗問題,美團與餓了么等平臺都分別制定了環保計劃。不過,沒有任何一家平臺詳細公布過塑料包裝的使用數量和減量情況。
綠色和平塑料項目主任唐大旻表示:“餐飲包裝用量是商業機密,商戶不愿提供給平臺。但是,沒有具體消耗數據,政府就很難做出科學決策,行業首先需要建立一個數據統計體系。”
—源頭和終端是短板—
塑料袋的問題是用完就被扔掉,沒有被當作資源性產品回收使用,生命周期非常短。現在的塑料產品基本是一次性使用,沒有考慮到可回收性,回收渠道不健全,回收效率和價值比較低。塑料產品用完后,會采取丟棄或者掩埋的方式處理,對環境造成危害。
“與之前相比,新限塑令的進步在于,著眼于整體塑料循環產業鏈的構建。提出了構建塑料回收管理體系和步驟,從不同的層面上發力,比如規范企業的生產,健全垃圾回收體系等。配套的監管、政策和科技研發方面也有了比較全面的框架和體系規劃。
塑料新政屬于指導性的意見,各地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出臺相應政策。蔣南青建議,要落實生產者責任制,“生產企業要負責塑料的棄置、報廢,不能只讓回收企業掏錢去做。”她舉例,歐盟為再生資源建立了獨立回收體系,體系的運營費用由生產商和市政一起承擔,生產者不僅包括可口可樂、雀巢這樣的品牌商,也包括塑料產業上游的化工企業。
在很多業內人士看來,經過了舊版限塑令的12年曲折探路,落實新限塑令和減少塑料袋的使用,不能再重復完全依靠消費者“自覺”或超市“有償使用”的簡單治理思維。缺少相關制度配套,單純依賴采取“經濟杠桿”進行調控,而不打通限塑鏈條的全部環節,永遠解不開越限越多的死結。
蔣建國認為,塑料垃圾治理還要從源頭控制,先理順哪些企業在生產超薄塑料袋,是正規企業還是小作坊,“像以前整治地條鋼一樣,只有把非法地條鋼生產企業抓住,才可以切斷流通渠道。”
可替代也不是一勞永逸的方案,甚至有人擔心,會出現用一種塑料污染替代另一種塑料污染的局面。作為可降解塑料制品生產商,劉偉認為,不管什么替代品,都不是真正環保,都有碳排放,“減量才是真正的環保,我們非常堅信這個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