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財政廳發布《海南省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試行)》。
意見明確指出:
2019年10月1日起,全省各級預算單位在海南省政府采購網上商城購買的部分產品,實行環境標志產品強制采購。并根據政策實施效果和市場成熟程度不斷豐富綠色產品庫。
意見首次在服務類采購中提出綠色要求,明確優先采購獲得環境標志認證的印刷服務,根據政策實施成效擇機在省級預算單位強制采購獲得環境標志認證的印刷服務,并推廣至市縣預算單位實施。
意見要求加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工程類項目中的使用,優先采購符合《環境標志產品技術要求水性涂料(HJ 2537-2014)》技術要求的產品,推行高污染、高排放的涂料產品政府采購負面清單。
意見還要求預算單位應在采購合同中對包裝材料、運輸環節等提出具體要求,對于采購產品的塑料包裝材料應優先使用低(無)揮發性有機物(VOCs)含量油墨印刷標識和全生物降解塑料,對于采購產品的運輸優先使用清潔能源汽車。并根據政策實施效果和市場成熟程度逐步過渡為強制性要求。
文章來源:中國海南政府采購網、中國環境標志